各部门主管:
为了规范公司社会用工意外伤害险的办理,请各部门主管按照以下注意事项执行:
1、各部门社会用工发生增减变动时请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,以便于公司对参加意外伤害险的人员进行调整。
2、参保人员出险时,部门主管请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,由办公室和保险经办人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经过及险情轻重情况,以便于整理理赔资料。
3、就医时所产出的一切费用必须有正规发票方可报销,发票上的姓名必须和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保持一致,并确保发票上的姓名和时间清晰。以上要求任何一条不符合都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报账。
4、出险人员身体完全康复且不再发生后续费用后,方可进行报销。
实业公司办公室
2014-11-11